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减持计划概述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薛安斌计划减持不超过1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1] 减持实施情况 - 韩曰曾于2026年1月12日至14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977% [2] - 薛安斌通过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于同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23% [2] - 薛安斌已声明放弃其间接持有的剩余62股公司股票的所有权利,无偿赠予新余隆振的其他合伙人,至此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 -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数量 [6] 减持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韩志刚、韩润泽、韩曰曾、薛安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881,7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4.9958%降低至52.995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