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贷款担保事项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共计1650万元,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富热灌装容器有限公司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1][6]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北京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为8214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PET聚酯瓶胚、饮料包装容器等,信用状况良好 [7] - 被担保方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注册资本为132万美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饮用水罐、瓶胚等,信用状况良好 [8][9] - 特别提示,被担保对象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 贷款与担保协议详情 - 北京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12] - 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为65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12] - 用于抵押担保的不动产除本次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10][11] 董事会意见与担保影响 - 董事会认为此次贷款及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助于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扩大,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13]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63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8% [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1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