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及范敏华收罚单,两高管被出具警示函,受损股民可维权

行政处罚与监管措施 - 2026年1月14日,海南证监局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1][3]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因未勤勉尽责,被海南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1][3] - 同日,公司相关人员罗佟凝、周茂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海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记录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3] 投资者维权信息 -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且有持仓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24年4月17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1][3] -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因普利制药已被行政处罚而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2][4]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被明确界定为: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