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603538.SH):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核心观点 - 美诺华旗下三家子公司宣城美诺华、宁波创新研究院及宁波美诺华天康均成功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三年 [1] - 三家子公司将在2025年至2027年期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子公司资质认定详情 - 控股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于2025年10月2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4001271,有效期三年 [1] - 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美诺华医药创新研究院于2025年12月2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3101572,有效期三年 [1] - 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于2025年12月2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3102561,有效期三年 [1] 税收优惠政策 - 此次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 [2] - 根据相关规定,三家子公司自获得认定后,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可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