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因虚假贸易虚增营收1.57亿

事件核心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7] - 公司通过多种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1][7] - 2023年半年度,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虚减利润166.29万元[1][7] - 虚增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绝对值的8.32%,虚增成本占8.51%,虚减利润占6.81%[1][7] 财务造假手法 - 通过原子公司冠臻科技实际控制四家贸易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的虚假贸易[3][5][9][11] - 介入第三方公司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仅凭自制货权转让单进行货物“流转”,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且购销金额基本一致[3][5][9][11] - 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向客户销售异辛烷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后期公司再加价购回,形成循环虚假交易[3][5][9][11] 处罚细节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共计670万元[1][4][7][10]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4][10]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钢被罚款180万元[1][4][7][10] - 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刘鹏辉被罚款90万元,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伍洋被罚款80万元,冠臻科技时任总经理徐建军被罚款80万元[4][10] - 处罚依据为《证券法》相关条款,认定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相关责任人员未勤勉尽责[4][10] 公司现状与回应 - 公司承诺积极整改[1][6] - 目前未触及退市风险[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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