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锁定期5年、高自有资金门槛,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现新变化

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新趋势 - 近期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案例出现新变化,旨在回应过往交易中的短期套利、杠杆风险与利益侵占三大顽疾 [1][7] - 交易新规包括收购方承诺60个月锁定期、36个月内不进行股权质押、收购资金中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50%以及未来36个月内无重大资产注入计划 [1][3][4] - 原股东方承诺36个月锁定期,并且出现股东通过放弃剩余股份表决权(如放弃33.97%持股表决权)的方式配合控制权转让 [1][3][5] 具体交易案例与承诺细节 - ST柯利达案例: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转让5.03%股份,并拟转让集团100%股权,交易双方均承诺60个月锁定期,收购方另承诺36个月不质押且无资产注入计划,收购资金中自有资金支持不少于交易价款的50% [3][4] - 天创时尚案例:受让方承诺60个月不转让股份、36个月不质押股份、无资产注入计划,用于收购的自有资金不低于3.14亿元(即不低于总收购价格的50%),转让方承诺36个月锁定期 [4] - 华是科技案例:股东通过协议转让11.32%股权并放弃剩余33.97%持股的表决权来实现控制权转让,后续收购方将通过定增巩固控制权 [1][5] 新变化背后的市场动因与影响 - 新变化意在预防市场乱象,因去年以来控制权交易火爆,部分公司股价涨幅过大,涉嫌资本炒作和透支行业预期 [2][6] - 新规旨在让真正有实力、有产业背景的长期资本(如产业资本、国资平台及长期私募股权基金)主导市场,推动并购回归产业整合本源 [2][7] - 监管层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限制表决权委托,若正式实施,通过表决权委托实现控制权转让的方式将不可行 [5] 对交易结构及市场参与者的深远影响 - 交易评估标准正在重构,交易方案设计将高度复杂化与金融工程化,市场参与主体将加速优胜劣汰 [2] - “60个月不减持”将新实控人退出周期与公司长期价值绑定,根除“炒壳”动机;“36个月不质押”和“高比例自有资金”要求构筑风险防火墙,防止杠杆风险传导至上市公司 [7][8] - “限制资产注入”及“放弃表决权”等安排可防范利益侵占,保护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明确资金用于壮大主业而非为私人资产输血 [7][8] - 这标志A股市场从注重“牌照价值”转向注重“公司治理价值”和“长期股东价值”创造,控制权意味着被契约公开约束的长期责任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