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概述 - 新开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2025年12月4日提出后,于2025年12月22日和2026年1月9日召开的两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均未获通过 [2][3] - 为推动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方拥军于2026年1月16日率先发布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拟投赞成票 [1][3] -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于2026年1月22日晚公告,将就该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意见为“同意”,征集时间为1月22日至1月24日17时 [1][3] - 公司计划于2026年1月27日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4] 议案表决受阻详情 - 第一次表决(2025年12月22日):同意票为7871.07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0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009.86万股,反对9862.27万股,议案未通过 [2] - 第二次表决(2026年1月9日):同意票增至1.44亿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02%,但因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再次被否决 [3] - 公司解释受阻原因: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高,导致议案未能达到通过门槛 [5] 监管背景与公司治理改革 -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过渡期安排,明确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以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 [1] - 截至新闻发布时,已有5400多家上市公司基本按期完成审计委员会“接棒”监事会的工作 [2] - 专家观点认为,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有利于破解过去监事会“监督软”的问题,能更好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进行把关 [1][5] -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要求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且成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这有助于提升独立性和专业性 [5] 各方推动与建议 - 中证投服中心表示,本次议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独立董事与中证投服中心同时公开征集表决权,是各方合力共同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体现 [3] - 专家建议,要推动公司治理改革落地,公司章程与制度设计不能仅停留在纸面,必须构建独立、权威的内部审计体系,将其作为企业内部治理的“第三道防线” [6] - 专家同时呼吁,大股东应做好审计委员会承接职责的各项制度设计,并在内部审计体系构建和机构设置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同时强化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以提升透明度 [6] - 中小股东被鼓励积极参与公开征集活动,通过投票等方式主动参与公司治理,并立足公司全局和长远发展进行理性决策 [6]
新开源取消监事会议案两次被否决 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表决权助力完善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