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原告抚州市临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班线合作经营纠纷,于2025年7月23日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3] - 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子公司返还资金1164.52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41.90万元,判令公司返还资金1.45万元,判令承担律师费11万元,案件总金额合计1318.87万元 [2][3] 诉讼进展与判决结果 - 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返还资金1100.33万元,并支付截至2025年9月12日的资金占用利息5.99万元,此后的利息按年利率3%计算 [5][6] - 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与财产保全费合计105,932元,其中子公司需负担93,179元 [6]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各方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结果尚不确定 [2][6] 对公司财务与运营的影响 - 原告已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1.45万元,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1089.5852万元,合计冻结资金1091.0352万元 [2][6] - 被冻结资金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 [6] - 公司认为上述账户冻结事项不会对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