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委托理财概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沪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目的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 [3] - 相关委托理财议案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获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 - 本次重庆沪光具体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4] 本次委托理财进展 - 重庆沪光使用人民币1.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分行的理财产品 [5] 投资风险与内部控制 - 公司认为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使用闲置资金不影响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5] -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程序,包括履行内部审批、持续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建立财务台账管理及接受独立董事监督等措施,以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确保资金安全 [6][7]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公司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1.1亿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