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传媒: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措施 -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东平、陈闯、费宏伟、丁元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 涉及人员 - 监管措施同时针对公司及相关个人,包括张东平、陈闯、费宏伟、丁元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