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并追溯调整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 公司将对2024年至2025年年度及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1] - 更正原因为公司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相关期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 [1] - 涉及更正的主要会计科目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监管背景与影响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5号) [1]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涉及报告期的净利润调整金额分别为0元(2024年)、0元(2025年半年度)、0元(2025年三季度) [1] - 更正仅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涉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动,不会导致已披露定期报告盈亏性质及盈亏金额的改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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