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增贷款业务规模,齐鲁银行烟台招远支行被罚25万元
处罚事件概述 - 齐鲁银行烟台招远支行因虚增贷款业务规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5万元人民币 [1] - 时任该支行行长于士皓因同一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分 [1] 处罚具体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烟金罚决字〔2025〕48-49号 [1] - 处罚对象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及其时任行长于士皓 [2]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明确界定为“虚增贷款业务规模” [2] - 对机构的处罚内容为“罚款25万元” [2] - 对个人的处罚内容为“警告” [2]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 [2] 信息来源 - 相关信息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1] - 新闻由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报道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