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拟使用不超过12亿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 -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 - 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产品 [1] - 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1] 公司治理与授权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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