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韩,被证监会罚没超10亿元

案件概况与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因操纵证券市场对自然人余韩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其违法所得约5.11亿元 并处以等额罚款 罚没合计金额超过10.2亿元 [1] - 经证监会测算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票违法所得为510,892,270.94元 [6] - 鉴于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证监会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7] 操纵行为细节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交易“博士眼镜”股票 [3] - 操纵期间 “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每股上涨至37.81元每股 涨幅达175.58%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 股价表现偏离大盘184.94个百分点 [4] - 操纵手法之一为集中资金与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在1252个交易日的操纵期内 其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 累计竞价买入110,606,468股 金额21.10亿元 累计竞价卖出101,705,668股 金额21.54亿元 [5] - 其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 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 [5] - 操纵手法之二为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交易 操纵期间共有212个交易日发生此类交易 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 最高达到25.32% [5] 账户组持股情况 - 账户组期初持有0股 期末持有8,714,130股 日均持有13,913,349股 占流通股的13.64% [5] - 在1026个交易日中 账户组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 在150个交易日中 持股占流通股比例超过20% [5] 监管执法背景 - 此案是近期公布的第二起自然人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而被处罚的案例 [8] - 此前于1月19日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雪球博主“金浤”(金永荣)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处罚 罚没8325万元 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