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实控人徐雄收刑事裁定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案件终审裁定 - ST东时实际控制人徐雄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案件终审裁定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1]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裁定书》,该文件由徐雄家属送达公司 [1] - 徐雄因该罪名于2023年9月16日被批准逮捕,并于2025年7月12日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亿元 [1] 案件判决具体内容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徐雄犯操纵证券市场罪 [1] - 判决结果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亿七千万元(即1.7亿元) [1] - 判决还包括对违法所得的追缴以及对作案工具的没收 [1] 公司运营状况声明 - 公司表示实际控制人徐雄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1] - 公司认为上述判决系徐雄个人行为,不会影响其股东权利的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管理团队及人员结构保持稳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