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 中国证监会披露2026年“1号”罚单 对余韩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罚没金额合计10.22亿元 并采取3年市场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 [1][4][7] 操纵行为细节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交易“博士眼镜”股票 [2][4] - 操纵手段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2][5] - 在总计1252个交易日的操纵期间内 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 [2][5] - 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 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 [2][5] - 账户组期末持有871.41万股 日均持有1391.33万股 占流通股的13.64% [2][5] - 账户组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的交易日有1026天 超过20%的交易日有150天 [2][5] - 账户组有212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博士眼镜” 成交量占市场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 最高达到25.32% [2][5] 违法所得与市场影响 - 经测算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的违法所得为5.11亿元 [3][6] - 操纵期间 “博士眼镜”股价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 涨幅达175.58% [4][6]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 股价表现偏离指数184.94个百分点 [4][6] 当事人申辩与证监会认定 - 余韩申辩称其不具备操纵主观故意 仅控制9个账户且时间短 行为未对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3][6] - 证监会复核认定 证据足以证明其存在操纵主观意图 并认定其控制使用67个账户 操纵行为对股票价量产生明显影响 故不予采纳其申辩意见 [3][6] 最终处罚决定 - 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1亿元 并处以5.11亿元罚款 罚没合计10.22亿元 [4][7] - 同时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1][4][7]
2026年“1号”罚单来了!证监会:存在操纵主观意图!罚没超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