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专项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 [1][2][5] - 本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914万元,旨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5][8] 公司融资与资金使用 - 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融资,发行26,963,587股,每股价格2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026,479.28元 [5] - 扣除发行费用7,936,395.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4,090,084.09元 [5][7] - 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6] -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35,914万元,用于指定募投项目 [2][5][8] 募投项目详情 - 本次借款专项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5][8] -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7] - 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空气弹簧总成160万支、空气供给单元40万支的生产能力 [7] 借款具体安排 - 借款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期提供,期限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2][8] - 借款利率以支付利息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 [2][9] - 借款对象普莱德(苏州)可视经营情况与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 [2][9] - 经协商,普莱德(苏州)的其他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2][5][9] 子公司基本情况 - 借款对象普莱德(苏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2.2581% [10] - 普莱德(苏州)成立于2023年1月4日,注册资本为9,234.331608万元 [10] - 其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 [10] 相关审议程序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15]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2026年1月18日先行审议通过该议案 [1][15]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核查对该事项无异议 [1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