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与暨建南劳动争议案:金华婺城区法院判决公司部分支持诉求

案件核心判决 - 法院判决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需支付员工暨建南2025年3月工资6577.60元,但无需支付其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62662元 [1][3] 案件背景与争议 - 员工暨建南于2003年11月25日入职今飞凯达,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26年6月26日,自2016年5月起担任领班 [2] -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以暨建南违反薪酬核算制度、虚报工票计件产量并违规收取下属员工计件工资2800元以上为由,对其作出开除处分,并要求其退回公司10825元、扣发绩效3000元 [2] - 劳动仲裁曾裁决公司需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共计369239.6元,公司不服裁决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审理要点 - 关于工资支付:公司对2025年3月工资金额6577.60元无异议,但主张扣除罚款3000元,法院认为在固定劳动报酬中扣除款项缺乏法律依据,故支持支付全额工资 [3] - 关于解除合同合法性:法院认定公司员工手册制定程序合法,可作为管理依据,暨建南作为领班明知工资不计件仍通过他人名义获取计件款项,行为不当,且其关于领导默许的主张缺乏依据 [3] - 关于解除程序:法院认定公司作出开除决定前已征询工会意见,程序合法,因此不支持员工关于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请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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