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件与法律进展 - 恒润股份(代码:603985)因承某、丁某、张某三人操纵证券市场,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1][3] - 证监会于2023年12月6日发布〔2024〕1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三人违法事实 [1][4]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已代理多批投资者向南京中院提交起诉材料 [2][5] 市场操纵行为细节 - 2023年6月中旬,三人合谋炒作“算力”热点,通过控制信息生成及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实施操纵 [1][4] - 承某计划在2023年卖出恒润股份股票,并于2023年7月16日通过签订《代持协议书》,以某私募产品受让24,952,563股恒润股份 [1][4] - 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三人操控上市公司发布4份利好信息拉抬股价 [2][4] 股价表现与操纵影响 - 在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期间,恒润股份股价上涨96.65% [2][4] - 同期上证指数下跌6.86%,恒润股份股价表现偏离大盘103.51个百分点 [2][4] - 同期中证风电产业指数下跌10.30%,恒润股份股价表现偏离行业指数106.95个百分点 [2][4] 操纵账户与非法获利 - 2023年7月10日至12月1日,丁某控制使用22个证券账户在股价下跌期间集中买入以维持股价 [2][4] - 在上述期间,该账户组盈利20,523,277.70元 [2][4]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5] - 暂定索赔区间为:在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买卖恒润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5]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股票对账单及联系方式 [2][5]
承某等三人操纵恒润股份被罚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