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投资者索赔倒计时三个月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概述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 [1][6] - 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销售、采购及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1][6] -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均构成欺诈发行 [2][3][4][7][8][9]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8.03% [1][6]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7.72% [1][6]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6.94%;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8.19% [1][6]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9.79% [1][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1% [1][6] - 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3.27% [1][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由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最后三个月左右 [1][5][6][10] - 代理律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并计划于2026年1月23日再次代理提交立案 [1][6] - 律师提示,尽管公司实控人曾作出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但投资者实际获赔需以起诉为基础 [1][6]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 - 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