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杨海坤、张福如、王晔、胡磊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核心事件 - 深交所于2026年1月26日向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杨海坤、总经理张福如、财务总监王晔、董事会秘书胡磊发出监管函 [1] -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汉阴黄龙金矿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及2025年7月18日分别向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及400万元 [1] - 公司为上述两笔总额3400万元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相关担保事项未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相关担保事项直至2025年9月2日才在公司《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1] 违规行为认定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6.1.10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2.2条第二款的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杨海坤、总经理张福如、财务总监王晔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1] -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2] 监管要求 - 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2] - 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2] - 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