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股价操纵事件核心事实 -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自然人余韩通过控制账户组对博士眼镜股票实施了交易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2][6] - 操纵行为对博士眼镜股票的价量产生了明显影响,操纵期间股票价格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而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股价表现偏离指数184.94个百分点 [3][7] 操纵行为的具体交易数据 第一阶段:2021年5月17日至2024年1月2日 - 账户组在362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其中141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在353个交易日有卖出成交,其中126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 [2][6] - 累计竞价买入37,556,631股,成交金额806,305,152.96元;累计竞价卖出40,614,531股,成交金额889,728,759.92元 [2][6] - 在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期间,账户组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报买入2,193,900股,占其期间申报买入量的65.00% [2][6] - 同期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2,422,692股,占市场成交量的20.02%,其中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成交2,018,300股,占账户组期间买入成交量的83.30% [2][6] 第二阶段: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8月16日 - 账户组在53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其中12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在50个交易日有卖出成交,其中15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 [3][7] - 累计竞价买入5,944,000股,成交金额109,348,358.80元;累计竞价卖出12,607,800股,成交金额296,960,404.63元 [3][7] 相关法律后果与投资者维权 - 操纵行为属于交易型操纵证券市场,其民事赔偿的损失认定有别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应当以净损差额法原理作为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基础 [3][7] - 索赔区间暂定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之间交易博士眼镜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最终区间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5][10]
“博士眼镜”操纵案处罚落地,哪些投资者可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