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公开发行5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万元 [1] -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46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7,540.00万元 [1] - 发行费用总计5,902,830.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97,169.81元 [1] -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7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管理 [2] - 为规范管理,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2] - 2026年1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存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信息 - 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为53860180803085518 [3] - 截至2026年1月23日,该专户余额为0万元 [3] - 该专户仅用于“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权指定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4] - 保荐代表人郭煜焘、宋滨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需及时、准确、完整提供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 - 若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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