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主持 [1] -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 临时股东会召开安排 - 公司定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3]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至15:00 [5]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7] - 议案1.01和议案1.02为特别决议议案 [8] - 本次会议无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也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8] 会议参与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10] - 会议出席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11][12]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00-11:30和14:00-17:00,登记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3楼证券管理中心 [13] - 会议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与传真均为0571-88230930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