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案达成调解,将调解获赔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易事特于2024年12月31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3][4] - 经证监会查明,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1][4] - 公司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5] - 公司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6] - 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业务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26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已达成调解,投资者将获赔[1][3] - 律师团队仍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3] - 该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1][3] - 根据前期判决,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