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声音带货、虚拟数字人形象侵权等案件写入北京“两院”报告

北京市司法机构年度报告揭示数字经济与AI领域关键司法实践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 过去一年审结涉数据产权 人工智能等案件9963件 并提及多起有重要影响的新类型案件 旨在发挥裁判规则指引作用 助力新业态 新模式健康发展[1]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强调 为突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需求 惩治侵犯数据权益犯罪108件[2] AI生成内容与声音的侵权认定 - AI生成声音带货案入选2025年电子商务法领域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该案中 被告公司在网店销售图书时 使用与原告李某声音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进行推广[1] -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定 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AI合成的名人声音用于带货构成侵权 委托推广商家应承担连带责任[1] - 该案件为规范电商推广行为 压实商家主体责任 治理AI“声替”乱象提供规则指引[1] 数据权益与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的刑事保护 -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非法删除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案 推动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系统纳入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2] - 在该案中 算法工程师王某为腾出存储空间替他人训练模型 故意删除公司模型训练数据约89TB 造成公司模型训练系统结构性破坏 经济损失20余万元[2] - 检察机关邀请专家参与证据审查 准确认定该模型训练系统属于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并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王某提起公诉[2] 其他新类型不正当竞争与侵权案件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将“虚拟数字人形象侵权” “变身漫画特效不正当竞争” “非法抓取网络平台数据集合”等案件列为有重要影响的新类型案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