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禁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将于2026年2月4日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股数为44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17% [2][3][11][12]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人,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1月22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7][11] 本次激励计划的历史批准与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于2023年9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并于2023年10月1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5] - 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并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授予登记 [6][9] - 本次为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次解禁,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5年5月9日完成上市流通,涉及13名激励对象共计1,612,000股 [8] 解除限售的具体条件与安排 -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至28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为40% [9] - 鉴于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9月18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1月18日届满 [9] - 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股份转让需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包括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等限制 [12] 法律意见与后续程序 - 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14] - 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