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时“荣23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的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2] - 若在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变动 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对“荣23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 可转债转股安排 - 公司将于2026年2月3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3] - 自2026年2月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荣23转债”将停止转股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3] - 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需在2026年1月30日(含)之前完成转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