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福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事件:福立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后续安排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19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90元/股的130%(即19.37元/股),触发了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5][9]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9日审议通过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将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福立转债” [5] - 本次赎回完成后,“福立转债”将于2026年2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16] 关键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2026年2月5日(截至2026年1月27日收市后,仅剩7个交易日) [2][15] - 最后转股日:2026年2月10日(截至2026年1月27日收市后,仅剩10个交易日) [3][15] - 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10日 [6][9]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11日 [6][14] 赎回价格与计算 - 赎回价格为100.3967元/张,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0.3967元/张) [4][10][1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依据:当期票面利率为0.80%,计息天数自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共181天,每张利息为100元 × 0.80% × 181天 / 365天 ≈ 0.3967元 [11][12] 投资者操作选择与市场对比 - 投资者可选择在最后交易日前卖出,或按14.90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否则将以100.3967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4] - 截至2026年1月27日,“福立转债”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60.044元/张,与赎回价格100.3967元/张存在显著差异 [20] - 若投资者未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4][20] 赎回条款具体内容 - 到期赎回条款:可转债期满后,公司将以债券面值的115.00%的价格赎回未转股债券 [5]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条件: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 [7] 赎回相关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需缴纳利息收入20%的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174元/张 [17] - 居民企业投资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实际派发税前金额100.3967元/张 [17]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相关政策,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金额为100.3967元/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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