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002584)诉讼时效临近 请受损投资者抓紧时间上车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贸易规模、提升市场影响力及获取融资便利,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在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 [1][3] - 2023年7月7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公司因此被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责任 [1][3] 虚假陈述揭露与生效判决 - 该虚假陈述行为于2023年4月29日,随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而被揭露 [1][4] -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公告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裁定,此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8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757万余元的判决正式生效,这表明投资者的索赔诉求已获得司法支持 [1][4][5] 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材料 - 根据律师声明,暂定索赔条件为:凡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002584)股票,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2][5] - 索赔所需材料包括:买卖西陇科学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