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诉讼时效临近 请受损投资者抓紧时间上车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西陇科学为扩大贸易规模、提升市场影响力及获取融资便利,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与利润 [1] - 公司在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司因此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并被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责任 [1] 虚假陈述揭露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于2023年4月29日,随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而被揭露 [1]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需向8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757万余元,该判决已于2025年11月10日公告生效 [1] - 根据已生效的司法判决,因西陇科学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含机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1] 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材料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002584)股票,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2] - 索赔所需材料包括: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以及联系方式 [2] - 律师声明上述索赔登记条件为初步判断,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