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司总部,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3][4][5] - 会议由董事长张富铨主持,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出席会议股东共130人,代表股份86,670,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20%,其中现场投票股东5人代表85,204,203股(占比21.2070%),网络投票股东125人代表1,466,380股(占比0.3650%) [7][8][9] -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27人,代表股份4,367,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0%,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2人代表2,900,800股(占比0.7220%),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25人代表1,466,380股(占比0.3650%) [10]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获得总表决股份中99.6670%的同意票(86,381,983股),反对票占0.2408%(208,700股),弃权票占0.0922%(79,900股) [12] - 在中小股东表决中,该议案获得93.3916%的同意票(4,078,580股),反对票占4.7788%(208,700股),弃权票占1.8296%(79,900股) [13] - 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也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 -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14] 收到执行通知书相关诉讼事项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于2026年1月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6)沪0115执346号],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17][18][19] - 《执行通知书》责令公司及子公司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涉案核心金额包括:未付租金72,949,662.50元、留购价款100元、截至2025年11月10日的逾期利息1,205,074.15元、违约金379,680.90元、律师费损失190,000元、诉讼保全保险费损失22,52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及执行费142,152.04元 [18][20][21] - 判决要求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支付上述主要款项,并要求公司及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同德科创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 - 法院将依法拍卖、变卖涉案《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所得价款由申请执行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优先受偿 [21] - 公司及子公司如未履行义务,将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法律后果,并可能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2]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