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40.00万元[2] - 扣除发行费用5,893.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46.17万元,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和2026年1月8日通过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决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结项[3] - 调整并结项的项目为“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3] - 将上述项目节余资金及期间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14,574.56万元,全部用于新增募投项目[3] - 新增募投项目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3] 新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与监管协议 - 为规范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杭华绿印于2026年1月28日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及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4][5] - 新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为331066110015003255222,截至2026年1月16日账户余额为零元[6] - 该专户资金仅用于“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材料项目”等募投项目,不得挪作他用[6]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甲方和银行需予以配合[6]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8]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8]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不配合核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9]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