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 公司股票因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已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 - 若公司2025年度仍存在不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4] - 本次公告为公司根据规定,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首次披露的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6] 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 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直接原因是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 - 该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3]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公司需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5年度)避免出现多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方可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3] - 这些情形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特定问题、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以及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3] 公司当前状态与后续安排 -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6] - 公司已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各项审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6] - 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将以届时披露的为准[6] - 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需要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