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88,287,227股,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346亿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3173.4231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826574212亿元 [2]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背景与历史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延期、终止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4] - 为满足新增募投项目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与参与方 - 公司、全资子公司昌飞集团与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于近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 - 协议签署方包括:甲方1(公司)、甲方2(昌飞集团)、乙方(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丙方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5][6]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但不得设定质押 [6] -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 [6][7]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8]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需及时通知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8]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 -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