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在202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期间,对6家企业出具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千里科技是其中之一 [1] - 证监会要求千里科技就境外投资备案合规性、股份过户进展、业务模式、规范运作及是否存在上市禁止性情形等多个方面进行说明,并需律师核查出具法律意见 [2][3] 公司基本情况与上市进展 - 千里科技已于港交所披露日期(10月16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独家保荐人为中金公司 [1] - 公司需说明其设立境外子公司所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并就其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2] - 公司需说明力帆控股与奔驰数字技术协议中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情况 [2] 业务经营情况 - 公司需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其业务模式,特别是涉及AI大模型和AI辅助驾驶系统的具体情况,包括应用场景、具体功能,以及是否涉及获取和使用地理信息数据 [2] - 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项目投资咨询”,需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其具体运营情况,以及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2] - 需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开展是否涉及国家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并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2] 规范运作与合规情况 - 公司需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境内子公司(目前仅核查了主要子公司)的业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 [3] - 公司需说明其及境内子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并评估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3] - 公司需说明其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的情况,包括是否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的信息内容类型以及采取的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 [3] - 公司需说明其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以及上市前后在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方面的安排或措施 [3] - 公司需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的禁止性情形 [3]
新股消息 | 千里科技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