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实施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2] - 本次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232,101,39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321,013.95元[3] - 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分派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资金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4]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4] 不同股东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转让时由结算机构扣收,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内税负10%[6]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09元[6] - 通过沪股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09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0.01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