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核心事件概述 -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维建、张锦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从72.81%下降至7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14]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减持,是其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一部分[4][6] -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15] 权益变动具体数据 - 减持方式与数量:舒华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184,5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张维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258,600股,约占0.31%;张锦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46,100股,约占0.50%[14] - 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7,947,816股,占总股本的72.81%;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减少至286,458,58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降至70.00%[14] - 股份权利限制: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7]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身份与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维建、张锦鹏,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中张维建持有舒华投资95%的股权,张锦鹏系张维建之子[4] - 未来股份变动计划: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表示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择机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5] - 其他持股情况: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4] 相关程序与文件 - 法律依据与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编写,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2][11] - 历史交易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8] - 文件备查: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备查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及签署的报告书等,已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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