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公告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已到期赎回 本金及收益已全部收回 截至公告日相关现金管理余额为零 [1][2][3]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授权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授权资金用途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或存款类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 [1] - 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1] 具体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购买了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 [2]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赎回上述产品 [2] - 产品赎回后 本金及收益均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状况 -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 [2] - 公司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 [2]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