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7-12月份日常经营合同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至12月期间,新签或开始执行的爆破服务工程类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83亿元 [1] - 同期,公司披露了四份单笔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重大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包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依吞布拉克镇阳光煤矿爆破施工项目(合同金额1.50亿元)、锰矿爆破项目(合同金额1.30亿元)、库车市鑫发煤矿煤田灭火治理工程项目爆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20亿元)、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爆破作业(合同金额1.00亿元) [1] - 上述四份重大合同的服务期限分别为20个月、4年、2年和3年 [1] - 公司强调,所披露的11.83亿元合同金额均已完成相关业务合作合同的签署 [1] 信息披露与数据说明 - 本次公告为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 [1] - 公告中提及的合同数据为阶段性数据,最终确认收入的金额及确认期间将以公司未来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