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快手电商子公司成都快购的行政处罚 - 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30日晚间公布对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结果及行政处罚 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并处罚没款2669.29万元人民币 [2] - 成都快购是短视频平台快手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19年 主要负责快手电商业务“快手小店” [4] - 公司于处罚公布20分钟后发布公告 表示诚恳接受并坚决服从处罚 将强化依法经营 提升合规水平 [4] 案件查处的执法导向与监管模式 -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表示 此案是综合运用《电子商务法》等多部法律查处平台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 释放了对直播电商领域突出问题“零容忍”的执法信号 [4] - 执法过程强化“全链条”导向 通过调查询问掌握内部流程 并赴多省市对平台内经营者、主播等相关方实地核实 推动对关联违法主体和行为一并追查 [5] - 监管坚持“穿透式”模式 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 从协议规则、交易行为、底层代码等多渠道织密证据网 形成闭环证据体系 [5] - 本案基于日常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数据研判 体现了加强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具体实践 并同步推进《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 [6] 成都快购被认定的具体违法行为 - 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包括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证照信息及未及时更新变更信息 以及未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 [6] - 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公司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部分违规行为收取惩罚性非定额违约金 部分超出合理范围 [6] - 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平台内存在多类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品在售 公司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7] - 对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公司在收到商标权利人侵权通知后未及时处理 且对平台内存在的多类已知侵权商品未采取必要措施 [7] - 发布违法广告 作为广告发布者 对“三品一械”、保健食品和兽药广告审核流程不合理 实际发布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 存在违背公序良俗、进行功效保证等违法情形 [7] - 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商业宣传 通过线上直播销售数据只增不减的信息展示功能 为商家和主播虚构交易额、成交量等经营数据提供帮助 [7] - 为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服务 对部分平台内经营者销售野生动物及相关工具未核验并公示许可证明 [8] 处罚依据与行业背景 - 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行政处罚法》的多项条款 [3] - 此次处罚是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的四起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之一 其余三起案例分别涉及广东、上海和内蒙古的企业虚假宣传问题 [8]
成都快购被罚2669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