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被责令改正,董事长被出具警示函,涉独立性不足

监管措施 - 吉林证监局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吉林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长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 - 相关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违规事实 - 通化东宝与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房产互相混用情况 [1] - 双方未就混用房产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1] - 双方未就混用房产支付租金 [1] 违规定性 - 上述事项反映出通化东宝独立性存在不足 [1] - 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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