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通终止上市 投资者索赔持续推进
公司处罚与退市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通、*ST东通,证券代码:300379)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 公司违法事实包括: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1]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22,900万元(即2.29亿元)的罚款 [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永军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即0.265亿元)的罚款,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4] -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发布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公告 [2][5] 投资者索赔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ST东通退市不影响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资格,后续仍可依法索赔 [1]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5]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ST东通股票,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5] - 律师事务所已代理多批投资者起诉,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今)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2][5] 律师背景 - 本案相关信息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供,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 [3][6] - 厉健律师自2003年至今,已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