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先例,索赔倒计时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红相股份于2024年4月3日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 [1][5] - 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销售、采购及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1][5]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597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和38.03% [1][5]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和47.72% [1][5]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12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6.94%和48.19% [1][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5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75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和29.79% [1][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8亿元,虚减利润总额0.033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和0.51% [1][5] - 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0.249亿元,虚减利润总额0.24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和33.27% [1][5] 欺诈发行行为 - 公司2019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2][6] - 公司2020年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3][7] - 公司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4][8]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由红相股份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目前案件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1][5] - 代理律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并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 [1][5]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接受符合条件的新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5] - 可发起索赔的投资者范围被界定为: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红相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