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全资子公司签署独家商业化合作协议
公司合作与商业化授权 - 济川药业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独家商业化合作协议 [1] - 协议授权济川有限在合作期限内独家负责普祺医药旗下普美昔替尼(PG-011)鼻喷雾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商业化 [1] 交易对价与支付结构 - 济川有限向普祺医药支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税)的独家商业化权益对价 [1] - 对价包括人民币4000万元(含税)的首付款 [1] - 对价还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税)的里程碑款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