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拟使用不超过5.00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 - 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即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 -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1] 现金管理投资方向 - 投资方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1] - 具体产品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等[1] - 亦包括期限超过12个月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可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1] 决策目的与影响 - 该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