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10%股份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江苏能源出售公司10%的股份,交易总价款约为2.03亿元人民币,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1][2] 交易细节 - 交易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交易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1] - 转让方为控股股东上海百川、实际控制人李娜及其一致行动人知了创业以及陈功海 [1] - 受让方为江苏能源 [1] - 转让股份数量为16,044,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1] - 协议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68元 [1][2] - 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03,438,769.56元 [2] 交易背景与目的 - 交易背景是沼气发电行业受相关政策调整影响,行业发展迎来阶段性调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2] - 转让方股东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2] - 受让方江苏能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产业协同的战略考量 [2] - 交易经友好协商达成,是市场化交易 [2] - 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 [2] - 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具备产业资源的战略投资者 [2] 交易合规性与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