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计划核心信息 - 股东郝聪梅与杨飞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2] - 其中郝聪梅拟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占总股本0.18%),杨飞拟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占总股本0.71%)[2] -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2][3] 减持主体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股东郝聪梅持有公司股份3,5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2] - 截至公告日,股东杨飞持有公司股份42,442,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 [2] - 郝聪梅系5%以上股东郑伟之配偶,杨飞系5%以上股东范秀莲之女 [2] 减持股份来源 - 郝聪梅拟减持股份系其2015年从新余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 [3] - 杨飞拟减持股份系其2015年从范秀莲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 [3] - 范秀莲及新余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首发限售股 [3]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 减持价格区间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 - 若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 -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但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 相关承诺与合规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4][5] - 王俊民、范秀莲、郑伟已于2025年3月28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5] -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5] - 减持股东不存在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被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5] 减持计划影响说明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6]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 [6] -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等规定 [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