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心公告摘要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系列公告,主要涉及因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而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以及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1][10][1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17][19] -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18]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 - 现金分红总额由原计划的97,360,356.70元(含税)调整为99,122,288.26元(含税)[11] - 调整原因为: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11][14] - 自2025年12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期间,“荣23转债”共计转股4,636,662股,公司总股本由263,928,065股增加至268,564,727股 [14] - 截至2026年2月2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7,716,6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60,848,127股,据此计算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总额 [14][19]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实施现金分红,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对“荣23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4] - “荣23转债”发行总额为5.76亿元,存续期6年,当前转股期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 [2] - 调整前转股价格为10.5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0.14元/股,调整幅度为每股下调0.37元 [6][7]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公式为:P1 = P0 - D,其中D为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0.37元 [7]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2月9日(除息日)起生效 [6][7] 相关日期与交易安排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6日,除息日为2026年2月9日 [17] - “荣23转债”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6年2月9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8]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0.37元/股 [20] 分红实施办法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21] - 股东冯荣华、张云芳、冯晟宇、冯晟伟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21] - 公告详细说明了针对不同股东类型(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沪股通投资者等)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扣缴安排 [21][22][23]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荣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