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实施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2] - 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分配方案具体细节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52,709,710股为基数[4]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7,097.10元[4] - 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7] 分派对象与实施安排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5] 不同类别股东的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派发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9] - 持股1个月以内(含),股息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20%[9]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10%[9] - 持股超过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9] - 对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实际税率10%,税后每股红利0.009元[10]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09元[10] - 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A股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09元[11]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01元,所得税自行缴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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